教育部关于同意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等10所高等职业学校备案的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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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关于同意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等10所高等职业学校备案的函
教育部关于同意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等10所高等职业学校备案的函
2002-03-27
教发函〔2002〕80号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办发[2000]3号)及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备案问题的通知》(教发厅[2001]6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省、自治区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的10所学校(名单见附件)予以备案。
教育部同意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
序号
学校名称
建校基础名称
主管部门
备注
1
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
内蒙古体育运动学校
内蒙古自治区
2
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
南京化工学校
江苏省
3
正德职业技术学院
江苏省教育厅
新设民办高校
4
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
江苏省教育厅
新设民办高校
5
钟山职业技术学院
江苏省教育厅
新设民办高校
6
培尔职业技术学院
江苏省教育厅
新设民办高校
7
炎黄职业技术学院
江苏省教育厅
新设民办高校
8
浙江艺术职业学院
浙江艺术学校
浙江省电影学校
浙江省艺术研究所
浙江省
9
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
株洲职业技术学院
湖南省
更名
10
贵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
贵州冶金职业技术学院
贵州省
更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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